2016-12-29

2016级硕士生培养方案--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在教育经济学、教育财政学和教育管理学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为开阔的学术视野的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强调理论学习与方法论训练的结合,注重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国际教育经济与管理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实际,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可以适应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决策、研究和管理工作。

 

二、学习年限

       3年,极少数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研究方向

       1.教育经济学

       2.教育财政学

       3.教育管理学

 

四、学分要求

       总学分:38

       全校必修课:5

       学院必修课:6

       专业必修课:12

       限选学分:6

    任选学分:9

五、课程安排

    1.全校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二选一)(1学分)
3)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全院必修课程(6学分):

(1)      教育导论(4学分)

(2)      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2学分)

 

3.全系必修课程(12学分):

(1)      教育经济学(3学分)

(2)      教育财政学(3学分)

(3)      教育统计与SPSS应用(3学分)

(4)      组织理论与高等教育管理(3学分)

 

4.限选课程

教育经济与管理系和教育管理与政策系教师开设的其他课程

 

5. 任选课程

其他专业和院系开设的课程

 

六、其他要求和安排

1.  每学期所修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学分。

2.  免修与补修课程要求: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由系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决定。

3.  第一学期末确定导师。具体过程为:首先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师的研究方向和同学的研究兴趣,然后每位同学选报两位导师,最后由系组织教师讨论确定导师安排。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方向和进行选课。

4.  论文开题在第四学期末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在第六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完成。两年毕业的同学开题和论文初稿相应提前一年。

5.  论文发表:读研期间要求每人在教育、经济、管理类期刊上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至少1篇文章。

6.  课题研究:读研期间要求每人参与本系或学院课题研究,时间至少在6个月以上。

7.  实习与社会实践:学生自己安排时间或者在学院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并完成5千字左右的社会调查或实习报告。

8.  在自愿基础上,为每名新生指派高年级同学作为学习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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