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教育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换届选举细则(暂行)

    团总支、研究生会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关系到学院共青团及学生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也是全体团员/同学充分行使权利的重要保障。为了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原则与任期

1.选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学院党委以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2.团总支、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年。换届选举时间为每年十月份。

二、选举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

(1)信息发布: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须提前至少一周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发布换届选举通知。

(2)报名方式:对于团总支选举,学院团员自愿报名或集体推荐参加竞选;而对于研究生会选举,学院全体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竞选。

(3)选举职位:学院团总支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及副主席。

(4)候选人条件

竞选团总支副书记:有服务学院、服务团员的愿望与热情,具有较强责任感的教育学院团员(含学生党员);

竞选研究生会主席及副主席:有服务学院、服务同学及老师的愿望与热情,具有较强责任感的教育学院学生。

(5)参加竞选同学须将个人竞选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前上交团总支书记。

2、选举程序

团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执行换届选举各项程序。选举程序如下:

(1)团总支副书记和研究生会主席分别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向大会总结汇报。

(2)宣读换届选举原则和办法,清点到场人数。大会出席团员人数须达学院全体团员人数的2/3,并有至少一名非团员参加监督,选举方为有效。同样,大会出席学生人数须达到学院全体学生人数的2/3。

(3)候选人分别发表个人竞选演说。

(4)监票人收集选票,唱票人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票数统计。

(5)学院团总支书记向团员/学生大会宣读选举结果,确定新一届团总支成员及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6)学院团总支书记在团员/学生大会结束后一周内向学院党委报送选举结果与新一届团总支、研究生会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后为新一届团总支、研究生会成员发放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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