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8
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细则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细则
高等教育学专业各方向
教育学原理专业各方向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各方向(除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外)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关于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选拔方式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总原则
1. 实行以素质能力和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申请制与考核制相结合的选拔录取方式。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组成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
2.组成若干3人或3人以上教授专家复试组,每组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对本组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组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青年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3.根据《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三、复试与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分数线、时间、地点:
专业 |
分数线 |
时间 |
地点 |
||
英语 |
专业课 |
总分 |
|||
教育学原理(教育理论方向) |
60分 |
120分 |
230分 |
4月14日 |
502 |
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方向) |
60分 |
120分 |
|
4月14日 |
502 |
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方向) |
60分 |
120分 |
200分 |
4月19日 |
502 |
高等教育学(教育政策方向) |
60分 |
120分 |
200分 |
4月19日 |
502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60分 |
120分 |
|
|
324 |
注:复试组成员若当天有事或生病,需事先请假,许可后由其他老师替换。
3.复试组所有成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复试现场。每位被复试人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研究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被复试人须以ppt文件的形式向复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需体现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等研究水平)。【教育学原理专业和高等教育学专业不需要ppt】
5.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被复试人的成绩。
6.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被复试人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
7.复试组秘书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并与其他入学考试档案一同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8.复试结束后,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被复试人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严格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北大研招办。
9.拟录取名单经北大研招办批准后在教育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 学院将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备注
1.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组中的每一位成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
2.复试期间,北大研招办监察员将随机旁听复试。
注:
1、复试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日前发邮件至taoffice@gse.pku.edu.cn 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邮件标题:**专业**姓名**是否参加复试);4月13日早8:00 前将报告的PowerPoint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 taoffice@gse.pku.edu.cn;
2、考生须在复试前至少半小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到教育学院319签到。
3、个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待第二轮通知。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关于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选拔方式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我院为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总原则
1. 继续实行以素质能力和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申请制与考核制相结合的选拔录取方式。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组成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
2.由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组成由5名(含)以上博导构成的专家复试组,设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组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青年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3.对参加复试的学生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名次1、3、5;2、4、6……的顺序分成两组,组内按照姓名拼音排序,进行差额复试。
4. 根据《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三、复试与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英语60分,专业课120分,总分2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60分以上可进入复试。同等学力专业课加试安排:2015年4月17日12:30-16:40,教育学院314会议室;科目:教育学基础、教育研究方法。)
2.复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
时 间 |
地 点 |
A组 |
2015年4月18日8:30开始 |
教育学院314 |
B组 |
2015年4月18日8:30开始 |
教育学院324 |
注:复试组成员若当天有事或生病,需事先请假,许可后由其他老师替换。
3.复试组所有成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复试现场。每位被复试人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10分钟,老师提问15分钟,英语口语测试5分钟。
4.复试组对学生的学习背景、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口头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复试过程中将对被复试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被复试人须以PowerPoint文件的形式向复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重点介绍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需体现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等研究水平)。
6.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被复试人的成绩。
7.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被复试人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
8.复试组秘书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并与其他入学考试档案一同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9.复试结束后,由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被复试人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名单,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北大研招办。
10.拟录取名单经北大研招办批准后在教育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学院将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备注
1.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组中的每一位成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
2.复试期间,北大研招办监察员将随机旁听复试。
注:
1、复试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日前发邮件至taoffice@gse.pku.edu.cn 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邮件标题:**专业**姓名**是否参加复试);4月16日上午8:00 前将报告的PowerPoint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 taoffice@gse.pku.edu.cn
2、考生须在复试前至少半小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学院319签到。
3、个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待第二轮通知。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与管理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关于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选拔方式的意见(试行)》的要求,我院为严格管理,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总原则
1. 继续实行以素质能力和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申请制与考核制相结合的选拔录取方式。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组成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
2.由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成两个由5名(含)以上博导构成的专家复试组,分设组长两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组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青年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3.对参加复试的学生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名次1、3、5;2、4、6……的顺序分成两组,组内按照姓名拼音排序,进行差额复试。
4.根据《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三、复试与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英语60分,专业课120分。
2.复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
时 间 |
地 点 |
A组 |
2015年4月18日8:30开始 |
教育学院204 |
B组 |
2015年4月18日8:30开始 |
教育学院107 |
注:复试组成员若当天有事或生病,需事先请假,许可后由其他老师替换。
3.复试组所有成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复试现场。每位被复试人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10分钟,老师提问15分钟,英语口语测试5分钟。
4.复试组对学生的学习背景、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口头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复试过程中将对被复试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被复试人须以PowerPoint文件的形式向复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科研经历和成果、重点介绍拟进行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需体现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等研究水平)。
6.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打分,平均分即为被复试人的成绩。
7.被复试人的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被复试人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
8.复试组秘书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并与其他入学考试档案一同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9.复试结束后,由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被复试人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书面名单,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北大研招办。
10.拟录取名单经北大研招办批准后在教育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学院将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备注
1.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组中的每一位成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
2.复试期间,北大研招办监察员将随机旁听复试。
注:
1、复试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日前发邮件至taoffice@gse.pku.edu.cn 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邮件标题:**专业**姓名**是否参加复试);4月16日上午8:00 前将报告的PowerPoint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发送至: taoffice@gse.pku.edu.cn
2、考生须在复试前至少半小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学院319签到。
3、个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待第二轮通知。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