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9

2016级硕士生培养方案--高等教育学专业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专业:高等教育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高等教育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在高等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强调理论学习与方法训练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高等教育专业的国际前沿知识又能密切联系本国实际,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

2. 高等教育历史与文化

3. 国际与比较高等教育

4. 课程教学与教师教育

 

    三、课程与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38学分

    1. 校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二选一)(1学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3)第一外国语(2学分)

    2. 院必修课程(6学分)

   1)教育导论(4学分)

   2)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2学分)

    3. 专业必修课程(8学分)

   1)高等教育原理(2学分)

   2)高等教育史(2学分)

   3)比较高等教育(2学分)

   4)教育社会学(2学分)

    4. 专业限选课程(14学分)

    从以下专业限选课程、教育与人类发展系教师及本系特请兼职教师开设但本培养计划未列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择。

教育哲学(2学分)

教育哲学专题研究(2学分)

教育哲学本土化研究(2学分)

教育中的知识:社会与历史的视角(2学分)

大学与知识:科学社会学的视角(2学分)

中国近代高等教育(1学分)

现代大学的观念与制度:历史与社会学的视角(2学分)

课程论与教学论(2学分)

国际高等教育治理(2学分)

全球化与高等教育(2学分)

质的研究设计与资料分析(2学分)

教育研究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1学分)

高等教育与高深知识(博士生课程)(2学分)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博士生课程)(2学分)

教育学原理博士生读书课(博士生课程)(2学分)

教师教育与课程教学专题研讨(博士生课程)(2学分)

教师的反思性实践(英文,博士生课程)(2学分)

教师发展的社会文化探究(英文,博士生课程)(2学分)

 

    专业限选课程学分量不得低于14学分。从一年级第二学期起,学生修习专业限选课程,须与导师协商,征求导师的指导意见。

    选课说明:1每学期修习本院课程及校政治课、外语课学分量,以15学分为上限;(2)外语免修学生在外语免修学期修习本院课程和校政治课学分量,以17学分为上限(含外语课2学分);(3)第二学年修习课程的学分量不低于6学分;4)部分专业限选课不是每学年都开设,是否开设视师资情况定;(5)高年级硕士生可修习博士生课程和《质的研究设计与资料分析》、《教育研究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课程,一年级硕士生原则上不能修习。

    5. 任选课程(5学分)

    可以从教育与人类发展系教师或本系特请兼职教师开设的专业限选课程中选修,也可以从院内其他专业、校内其他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确定导师后,修习任选课程须与导师协商,征求导师的指导意见。

 

    四、修业期限、提前毕业与硕博连读

    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学制三年。不能按学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学业一年,专业奖学金和宿舍安排等按学校规章制度办理。

    第一学年或前三个学期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如申请提前毕业且选题报告通过考核,可进入论文研究和写作阶段;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不靠前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在第三学期申请硕博连读,入学考试(提交研究报告,参加面试)大致安排在第四学期4月份。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不靠前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五、时间安排

    1. 确定指导教师

    入学两个月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 确定研究方向

    确定导师后一个月内定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修习课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

    3. 文开题

    硕士论文开题在第四学期的6月份进行,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的10月份进行。学生须在开题前一周将选题报告提交给开题小组老师审阅。

    开题未通过且计划按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可以在同年10月申请再次开题。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如第一次开题未通过,不允许提前毕业。

    4. 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须在第六学期或毕业学期开学后八周内完成,在答辩前两个月提交给导师并征求导师的指导意见。论文答辩在每年6月上旬举行

 

    五、有关要求

    1. 免修与补修课程

    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依据教务部门提供的有效成绩证明,由系主任与任课教师协商后决定学生是否免修个别专业课程。学生补修专业课程,第二学期起由导师决定。

    2. 教育实践、社会实践与课题研究

    学生自主安排时间或在学院指导下进行教育实践和社会实践。如条件允许,鼓励教育实践和社会实践都参加。

    在读期间至少有六个月时间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项导师或本系其他教师的课题研究。

    3. 参加院系活动与考勤请假

    全日制学生应以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为主,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有关活动。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学生每周至少须保证工作日有三天在校学习(不含在周末和其他假日的自习),求职活动不能影响课程修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学生须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活动。不参加或很少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缺乏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的学生,不能参加评优评奖。

    学生须遵守院系的课堂考勤制度,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请假制度(病假和特殊事假可请假,不允许请假进行连续三日及三日以上的校外实习,对擅自离校超过规定时间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请假擅自离校超过规定时间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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