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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我”与“她们” ——如何处理质的研究中的研究关系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魏薇教授) 

  本讲座是“我”作为一名研究者,对自己做质的研究经历的反思。探讨的重点是,“我”––大学的研究者与“她们”––小学的一线教师,在研究中处于一种什么关系,“我”如何处理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对双方带来了哪些变化?报告者主要从下面三点来阐述:。第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与实践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理论不能规定实践,只能引导实践,理论的价值更在于对实践之后的反思和提升,因此,教育教学的研究主要是一种事理研究。这一部分主要是从现象解释学出发说明教育研究者只有回到教育教学中去发展和建立的教育教学理论,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 第二,学院与学校的关系。理想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共同体的关系。现实的关系则是学院派与实践派的长期分离,抑或是貌合神离。这一部分主要是“我”在教育实践中的体验和感受的总结。第三,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只有建立相互信赖、尊重和合作的关系,才有利于研究工作的开展,促进教师教学素养的提高,同时研究者自身也在这种互信、尊重、合作的关系中得到提升。达此境界才有了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结合。这一部分主要是“我”做博士论文时与一线教师合作的经历和体会。 

  魏薇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系主任,博士。现任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小学语文研究会副理事长。主讲课程:教育学原理、学科课程与教学概论和小学语文教学论。主要研究的领域为小学语文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有多篇论文在《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育学刊》、《当代教育科学》等国内的一些核心刊物上发表。博士论文《小学阅读教学的生活体验研究》即将由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的教材《教育学导论》(人民出版社出版),获国家第五届教学成果二等奖。 

  时间:2007年12月26日(周三)下午2:30–4:30 

  地点:北京大学电教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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