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1
北京大学关于2025年“国优计划”遴选在读研究生招生说明-含报名表
遴选在读研究生的通知
“国优计划”是由教育部实施的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旨在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为推动“国优计划”在北京大学顺利落地实施,教育学院积极响应,设立科学与技术教育专硕学位授权点,超过三分之二教师参与授课,并与北大理工科学院、30余所中小学和百余家科技馆携手,全方位培育科学教育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目前第一批毕业生已顺利入职中小学担任科学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现面向北京大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含已获得北京大学2026年推免拟录取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2025年“国优计划”研究生,相关通知如下:
一、 培养目标
该项目从2023年起,每年选拔成绩优秀、乐教适教的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国优计划”学习。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在完成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修习教师教育课程(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课程)、完成教育实习实践(不少于8学分),立志成为政治素质优秀、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在修完规定学分后,可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等改革政策。在修完规定学分,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作为第二研究生学位。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北京大学在读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已获北京大学2026年推免拟录取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预计毕业时间不早于2027年6月;
3、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有志于毕业后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
4、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未确定指导教师的需要征得研究生阶段学籍所在院系同意。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0日上午09:00;
2、报名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问卷并点击提交【必填!!!】:
问卷链接:https://www.wjx.top/vm/YTtpSMo.aspx
3、报名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于2025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并保留原件备查,逾期不予受理。
(1)“国优计划”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完成签字、盖章后提交;报名表中的“个人陈述部分”须包括选择加入“国优计划”的理由以及对于教育和教师职业的理解等内容;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其他能证明自身科学素养及教学潜力的作品(论文、课程论文、研究设计、实践报告、读书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不限);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姓名+国优计划”,发送至邮箱guoyoujihua@gse.pku.edu.cn。
四、遴选方式
1、材料初审: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11月18日左右):复试形式为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从教意愿和从教准备,以及思维能力、表达沟通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科研素养等方面的水平。
五、名单确定
教育学院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入选“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建议名单。研究生院核准后,在校内公示拟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研究生院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最终入选名单。
六、注意事项
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国优计划”资格。
1、在“国优计划”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2、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3、未能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
4、在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时,未能完成“国优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5、“国优计划”项目工作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工作日08:30-11:30,13:30-16:30
010-62751402
电子邮箱:guoyoujihua@gse.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31日